首页 第七十二章 下章


 

原文

 民不畏威①,则大威至②。无狎③其所居,无厌④其所生。夫唯不厌⑤,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⑥,自爱不自贵⑦。故去彼取此⑧。

译文

 当‮民人‬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就要到来了。不要迫‮民人‬不得安居,不要阻‮民人‬谋生的道路。只有不迫‮民人‬,‮民人‬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注释

 1、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和威慑。此句意为,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政策。
2、大威至:这个威是指‮民人‬的反抗斗争。
3、无狎:狎通狭,意为迫、迫。无狎,即不要迫的意思。
4、无厌:厌指迫、阻的意思。
5、不厌:这个厌指‮民人‬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
6、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
7、自爱不自贵: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
8、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引语

 上一章讲自知之明,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本章着重讲统治者要有自知之明,反对采取高政治,反对肆无忌惮地榨百姓。他认为,老百姓一旦不畏惧统治者的残暴统治,那么可怕的反‮力暴‬斗争就要发生了。他希望统治者不要自居高贵,而要自知、自爱,抛弃自见和自贵,这样,他就不会遭到‮民人‬的反抗。此章讲“不自贵”与十三章讲“贵身”、四十四章讲“名与身孰亲”的内涵不同。“贵身”讲维护人的尊严,自重自爱,不以荣辱优患和其它身外之物损害了自身的尊贵;“名与身孰亲”则说人的价值比虚名和货利更可宝贵,不要为争夺身外的名利而轻生伤身。

评析

 有的学者认为“这一章可以看出老子对‮民人‬迫斗争的敌视”(《老子新译》)。当然,我们认为老子不希望暴,不管是统治者的高‮政暴‬,也无论‮民人‬的反抗斗争都极力加以反对,这是因为暴将给社会造成严重灾难。那么,只要仔细加以分辨,我们就会得知,老子重点反对的是统治者的高政策和自见、自贵的政治态度。因为‮民人‬的反抗斗争必须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只有当统治者对‮民人‬实施‮政暴‬,迫和掠夺‮民人‬的时候才会发生。所以老子警告统治者,对待‮民人‬必须宽厚“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如果只是凭借恐怖手段,使‮民人‬群众无法照旧生存下去的话,那么老百姓就会掀起‮大巨‬的暴动,反抗统治者的‮政暴‬。然而,老子对当世的统治者们失去了信心,而把希望寄托在理想中的“圣人”身上,只有“圣人”才懂得这个道理。圣人有自知之明,有自爱之心。他不会自我显示,不会自我抬高,这样就可以取得‮民人‬群众对他的拥护和支持。由此,我们感到,老子这一章的内容,正是表达了‮民人‬的愿望,而就不仅仅是对‮民人‬反迫斗争的敌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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