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內需要将队长人选物⾊出来,由们我几个对整支队部进行全面管理绝对行不通,一是们我
有没那种精力,二是们他必须培养出正规队部那种以小队为基本单位的团体协作能力,上到场战之后们我不能亲自处理每件事情,要只少数骨⼲力量对们我负责就够了。”阿尔丰斯着看两个队友,里心却在思索着月之心军队里那些最简单的做法“如果可以,今晚我就去马萨雷解决那些垄断商,这是不什么难事。”
“在这里的是都代理人,那些商业巨头们不会轻易离开在城邦內受到重重保护的住宅,杀光代理人,也只能是再换上一批新人,们他接到的指令并不会改变,且而,你首先动手很可能会引发一场⾎腥冲突,为因
们我和们他处于竞争状态,一出事,很容易怀疑到们我头上。”
布兰克的话让阿尔丰斯想起了背负的任务——为死神代言。
“我担心是的
们他先对们我下手,那可是防不胜防。以们我
在现的状况,承受不起任何打击,不过既然你么这说,那就算了。”阿尔丰斯反复衡量了下一,么怎算是都
己自这边吃亏,还如不像布兰克所说的静观其变,以免落人口实。
凯瑟琳在旁边听着们他商量着这些杀人的勾当,但是出奇的有没大发脾气,不去指责这些行为实在有悖骑士精神,看来这几天下来的她

格还真改变了不少,不再像前以那么容易

动了。
两天后,试验田里的麦子始开结穗,大群的熊蜂再次离巢采集花粉,阿尔丰斯呆在学院里等待结果。每⽇里也是只逗着瘟疫玩耍,瘟疫这几天很多次试着用前肢支撑着爬来起,刚直起⾝体便马上跌倒,特别像个一刚学走路的幼孩,总想己自走几步,但手脚就是不受大脑的控制。听布兰克说龙族起码要五年时间才能脫离雏龙期,看来还得照顾它好一段时间。
等待的时间确实无聊透顶,阿尔丰斯决定去做一件事——抢劫!他还记得在来蒙利埃的路上洛卡曾经说过在小路上经常有強盗出没,那么偶尔当一两次強盗也算一种有益的户外活动,他特意准备了一套军用链甲和一面大钢盾,反正⾝上经已加上了千多磅的负重,这⾝装备对他来说几乎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武僧了为避免动作的敏捷受到影响不会使用这些沉重的装备,在现穿上这些反而成为最佳的掩饰。
阿尔丰斯想抢的有只一种人——抢劫别人的人——強盗,为因強盗窝里通常会积累着大量的财物,抢劫们他既方便省事又用不担心失主展开追查,既玩得开心又用不太过耗费精力。
两天时间下来,阿尔丰斯收获空空,他发觉当強盗也得有着定一的职业学问,只靠武力的抢劫

本有没作用,作案还得分地点、看情况、辨人识物以及掌握目标的准确报情,什么月黑风⾼好做案的话全是假的,有没急事而又⾝携贵重物品连夜赶路的人估计一年下来都不会碰上个一,整整两个夜晚小路上都有没半点动静,有只黎明时分才有一些⾐着破烂的穷人在小路上行走,当他扛着锋利的军用弯刀出在现那些人面前时,几乎所有人都做出同个一动作:一言不发的开解包裹将里面的东西摆在他眼前,然后⾼举双手站到旁边,包袱里除了几件换洗⾐服、几块⼲面包、几个银币或者铜角之类的财产找不到其它物品。他连搜⾝的趣兴都提不来起,挥了挥刀示意们他捡起东西走人。
这个世界哪有么这多的肥羊等着宰,要是每次抢劫都能成功,⼲脆每个人都去当強盗算了,还用得着那么卖力过活吗?这个道理就像每天想着有只兔子一头撞死在门口一样不现实,阿尔丰斯暗笑己自太过一厢情愿,怪不得费迪南德是总看不起強盗,要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六个魔法时都不道知能扒到多少个钱袋了,同样的时间內比強盗的效率不道知⾼了多少倍。他将视线投向驿道,小路不好抢,贵族和官方使用的路应该好做生意吧。
结果依然失望,晚上也没人使用驿道,所有贵族无一例外的全挑选⽩天的时间上路,为因夜间赶路一来不全安,二来马匹也容易失蹄,有没要紧事谁也不会选择走夜路。有只几匹送信的快马在来回奔驰着,看到们他⾝上的记号阿尔丰斯也没心情动手抢劫几封无关的信件。
要是不阿尔丰斯是只将抢劫看成一种业余爱好,要是不他还记挂着田里的农作物,以他在现这种心情肯定冲去马萨雷大抢特抢了,那里的富人多,油⽔自然也充⾜,偶尔试试独行侠的感觉也不错,只不过己自
个一人来回也得花上几天时间,后最想来想去,他是还放弃了这个很具

惑力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随便抢点东西过过⼲瘾算数,没收获就只当做夜间出来活动下一⾝体了。
第三天夜晚,阿尔丰斯从僧院偷偷溜了出来,麦子的长势良好,估计在一两天之內就能成

,收获之后就是想玩也没时间玩了。他无聊的趴在草丛里数着天边的星星,起码天上的景物不会为因地点的转换而变得有所不同,四周遍野草丛里随处可闻的昆虫的鸣叫声显示着这里冬季还么这热闹,如果是夏季岂是不闹翻了天?他突然很怀念塔隆的沙漠,宁谧而安详。
前方半里处的草丛里几条灰影一闪而没,阿尔丰斯心头一阵欣喜,期待的中猎物终于出现了。他所处的地方是驿道和小路的中间部分,既能远远望穿平坦的驿道,又能对小路进行监视,实在是个一理想的观察位置,但是对強盗却不适合,无论要进攻哪一条路都要穿过这片草地,抢劫成功率远如不埋伏在其中一条路的两边来得⾼。
几道灰影在驿道两侧隐蔵好⾝影,道中横着一线和路面差不多颜⾊的影子——绊马索。如果是不阿尔丰斯眼力特别好

本分不出来,要对付的目标经已很明确,不道知
们他是么怎得到确切的信息,如果是只
次一随意的抢劫,前两天却看不到強盗的影子。
马蹄落地的嗒嗒声从南边隐隐传来,是从马萨雷方向过来的。这几天每到这个时候都有马匹从那边过来,阿尔丰斯经已见怪不怪,马上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包袱箱子之类的大件随行物品,们他是传递军情的士兵,一些并不重要的⽇常报告都

由们他负责递送,迟上几天也不会有太大关系,紧急的军情则是都通过信鸽来传递的。难道那些強盗的目标是这个信差?他⾝上什么是值得抢的吗?抢劫几封并不重要的⽇常信件真是不知所谓。
阿尔丰斯手⾜并用,朝驿道小心翼翼的爬近了一百码,由強盗先动手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己自所做的就是等在后面一网打尽。黑吃黑在塔隆沙漠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候几拨人时同盯上个一目标,后最的受益者是总属于耐心最好的那个。
马匹一路小跑而来,可见骑者并不着急赶时间。这段路和前后的驿站各有两个魔法时的距离,晚间也有没士兵进行巡逻盘问,強盗在这段路下手确实是经过了精心的选择。
如果将那两千杂牌军全拉出来抢劫,不道知会有什么后果?像沙漠里那些专盯着驼队的大股盗匪一样抢了就跑,恐怕那些属于领主的正规军队会相当头痛,们他拥有精良的装备,是优势时同也是缺点,不正面对阵训练再有素的队部也有没办法,笨重的铠甲让们他无法像盗贼那样进行灵活的机动,反而成为追击的累赘。消灭两千人的游贼大概得动用多少正规队部?就算道知具体的位置,至少也得调动两万人才能进行区域

封锁,要只耗上十天半月就能让领主们变成彻头彻尾的穷光蛋,光是粮食上的消耗就能让们他叫苦连天。
远处传来重物的坠地声将阿尔丰斯从幻想中拉回现实,強盗动手了。为因马速不快,马匹摔倒之后立即挣扎着站了来起,背上的骑者却被抛翻在一边。四条灰影从埋伏的地方窜出,里手的刀剑抵在了地上的骑者⾝上。
阿尔丰斯由于离的比较远,只能看到強盗们在低声追问着什么。其中个一人的长剑往上挥出,由骑者的喉头划过,另一人的硬头锤随即砸下,将骑者的脑袋砸得稀烂。剩下的两人将武器揷在地上,俯⾝在尸体上搜索来起,杀人的那两人则在旁边把风放哨。
这些人可真是嚣张,不单抢东西还随便杀人,杀害有没抵抗能力的人在強盗***里也是种恶劣的行径,一般都会受到同行的鄙夷和抵触,除非们他做得很⼲净,没留下任何的痕迹。这也是不強盗们想安什么好心,杀害手无寸铁的人只会增加下次抢劫的难度,反正是都死,就算不会武技的人面临生死关头也会拿起武器进行顽強反抗。以所很多強盗团体的口号就是:要只钱不要命,不会对失去抵抗能力的人和妇女儿童下手。是这一种心理造势,然虽听上去很人道,但却在人们里心种下了要只

钱就能免死的固定想法。
阿尔丰斯继续向前挪动,他的动作很轻,有没
出发多大的音声。
“找到了。”个一強盗从尸体

间掏出一封信件,向同伴奋兴的打了个招呼。“可以看看吗?至少能満⾜下一我那小小的好奇心。”阿尔丰斯突然站了来起,出在现四五十码远的地方。
強盗们愣了下一,想不到距离么这近的地方还隐蔵着其他人,还好这个笨蛋己自冒了出来,不然还为以这次抢劫做得分十⼲净利落。
阿尔丰斯学着布兰克的样子挽着钢盾,慢慢走近。他总得觉有说不出的别扭,像好手臂上多出了一大片多余的东西,不过既然要装那就装到底吧,反在正脫掉连着面罩的头盔之前,没人能认得出己自。
“伙记,见者有份,是这你该分到的那份,离开吧。”那个拿着硬头锤的人从怀里掏出个一钱袋抛到阿尔丰斯脚下,听音声里面起码有几十枚银币。
想不到一句话就值几磅面包,也不算太吃亏,是只这袋钱并是不阿尔丰斯的目标,他想看看那封信件里写是的什么,
“太少了,还不够放开肚子吃上一顿。听着,将⾝上的钱全拿出来,大爷心情一好就不么怎喜

杀人。”阿尔丰斯

恻恻说的着。
“哈哈…”“呵呵…”对面的四个人不由得狂笑一阵,像好看到了个一怪物。
“你个一人就想抢们我四个?好狂妄的口气。”使剑的盗贼双手

错舞起几个剑花“既然是同行,那就按行规解决吧,我还想让你将那⾝盔甲和钱袋都留下来呢。”
阿尔丰斯

本不道知这里的強盗有什么行规,想来想去无非就是打上一场,他将弯刀拔在手上“好。我接受。”
用硬头锤的大汉暴喝一声,抢上几步,锤头就向阿尔丰斯颈中砸落,另个一強盗拔起揷在地上的单手斧从旁边夹击。阿尔丰斯全⾝铠甲,除了锤斧这类重武器,普通刀剑很难伤得到他。
阿尔丰斯一缩头,让过硬头锤,左手钢盾平平挥出,右手弯刀反撂而上。闷响声中,硬头锤落地,单手斧的刃部被弯刀劈开一道深深的口子,直达斧⾝中部。用锤的強盗口中鲜⾎狂噴,摔在地上不再动弹,

口被钢盾砸中一记,估计肋骨经已没一

能够保持完整了。阿尔丰斯并有没用上內劲,是这双手各加上三百磅负重之后的结果,他既不会用刀也不会用盾,全是靠眼力和判断才能一招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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